彰化男子「放生」老鼠遭罰1200元:環保局揭露放生老鼠屬違法行為

在台灣彰化縣,一名男子因將抓到的活老鼠丟進水溝「放生」,而被環保局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開罰1200元。環保局解釋,不論物品是否為活體,只要是丟棄喪失功能、不再需要的物品,都視為廢棄物。此案例引發討論,到底抓到老鼠該如何處理才既合法又人道?

環保局提醒,亂丟垃圾或任何污染環境的行為,都將透過科技監控進行蒐證與罰款。彰化縣環保局透過移動式監視器24小時錄影蒐證,強化對亂丟廢棄物的取締。彰化縣環保局還透過公眾提供的車輛違規丟垃圾影像檢舉,加大對亂丟垃圾行為的處罰力度。

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建議,以黏鼠板捕獲的老鼠,可以通過人道的方式處理,如用桶裝水加入清潔劑浸泡,快速使老鼠窒息死亡,或使用雙層塑膠袋密封,減少其痛苦。對於老鼠屍體的處理,應穿戴橡膠手套或使用工具,避免直接接觸,並使用稀釋漂白水消毒後,密封處理,交由清潔隊處理。

這一事件提醒大家,在處理捕獲的老鼠時,應該遵守相關法律規定,採取適當的處理方式,以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。同時也強調了在處理有害動物時,應尋求合法且人道的解決方案,共同維護環境衛生和公共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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